天猫京东等平台既有规矩无望归入电商法案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铎 王运)岁尾无望成型的电子商务法草案或将引用现有电商平台规矩。北京商报记者昨日获悉,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工作正在积极推进,电子商务法草案无望年内实现。消费者熟知的淘宝、天猫、、苏宁易购等第三方平台规矩作为立法重要参考,部分规矩无望直接纳入法规。
电商行业目前正处于执法空窗期。在相干部门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电子商务法》(草案)之时,国内电商行业曾经开展了十余年时间。为消费者所熟知的淘宝网在2003年曾经成立。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天下收集销售额已占社会零售额的10%。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根据实践教训自行摸索出一套收集市场治理措施。
为了规范市场,以淘宝网为代表的中国电商平台都已建立起一整套完整的规矩系统。在网规研究中心主任阿拉木斯看来,这是一个先有电子商务,再有网规,平台为了适应电子商务开展自发形成网规的动态历史进程。据懂得,现行的淘宝规矩,分为准入规矩、营销规矩、交易规矩、处罚规矩四大类,基本上涵盖了从注册到交易实现整个进程中可能遇到成绩的处理规矩。
在工商总局消保局相干负责人看来,现行网规有着借鉴意义,“第三方平台的网规系统是多年教训的总结,其中先行赔付、买卖双方自行和解等内容也是监管部门所鼓励和倡导的”。广东金融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姚志伟认为,网规获得执法认可与商法的演变进程极为相似。
据懂得,电子商务法立法工作于2013岁尾正式启动,目前正在起草中的《电子商务法》(草案)涉及电子商务监管系统、电子商务市场准入与退出、数据电文和电子合同、电子支付、知识产权掩护、消费者权益掩护、争端解决机制、收集安全和跨境电商等内容。草案实现后,将在2016年6月前提交天下人大财经委全体会议探讨。
其实,开展十余年的电商行业始终面临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仅以税收为例,行业关于电商纳税成绩已探讨多次,尤其“是否需要向小微电商和个人卖家强制纳税”等成绩始终存在较大分歧。
转载自:https://tech.sina.com.cn/i/2015-08-26/doc-ifxhcvrn05831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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